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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政府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征补告〔2022〕16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征补告〔202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2022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野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收回土地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拟征收土地/收回土地位置及范围
建新项目一,权属为汉华街道团结社区居委会,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位于乔营村北侧,东至住宅,南至团结社区其他林地,西至团结社区其他林地,北至团结社区其他林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1132公顷。
建新项目二,权属为汉华街道樊楼社区居委会,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位于樊楼社区南侧,东至三里河,南至樊楼耕地,西至三里河北路,北至三里河大桥。拟征收面积0.3324公顷。
建设项目三,权属为汉华街道团结社区居委会和水利局,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位于团结社区北侧,东至团结耕地,南至团结耕地,西至团结耕地,北至三里河,拟征收/收回土地总面积0.0396公顷。
建设项目四,权属为汉华街道湍口社区居委会,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位于湍口社区南侧,东至新野县人文纪念公园,南至三里河,西至公园,北至三里河北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053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被征收/收回土地单位权属 |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安置 | 拟开发用途 | |||||||||||
总面积 | 农 用 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 社保标准 | 青苗补偿费 | 附着物补偿 | 安置途径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集体土地 | 汉华街道 | 湍口社区 | 0.6053 | / | / | 0.6053 | / | / | / | 75 | 64.2 | 2.25 | 按《南阳市人民政府万博体育3.0手机版: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通知》(宛政(2018)14号) |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用工安置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团结社区 | 0.1402 | 0.0270 | / | 0.1132 | / | / | / | ||||||||
樊楼社区 | 0.3324 | / | / | 0.3324 | / | / | / | ||||||||
国有土地 | 水利局 | 0.0126 | / | / | / | / | / | 0.0126 | / | ||||||
合计 | 1.0905 | 0.0270 | / | 1.0509 | / | / | 0.0126 | / | / | / | / | / | / |
五、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万博体育3.0手机版: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万博体育3.0手机版: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万博体育3.0手机版: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进行补偿。
六 、拟征收/收回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拟征收/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新野县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拟征收/收回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联系电话: 66295252。
七、本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收回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