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豫 1329 环责改字〔2022〕27号

时间:2022-11-02 14:50:56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作者: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豫1329 环责改字〔2022〕27 号

黄**

身份证号:412631******256129

地址:五星镇黄营村****组

  我局于2022年10月31日对你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点40分在现场发现:养猪厂将未经处置的养猪粪便直接排入场区西侧的沟渠内。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从事畜禽养殖经营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清运等处置,禁止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清理养殖场外排的养猪粪便。规范养殖不外排。

  我局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