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24 15:41:35
来源: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开发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按照依法赋予开发区管理权限,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发展规划等各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五)负责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协作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内项目的申报、落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内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保障项目施工环境。
(七)协调县直各职能部门,不断优化区内企业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财政管理体系和职责范围,落实兑现涉企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八)协调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开发区建设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相关业务。
(九)负责对开发区运营公司资本管理、财务监管和业务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上报、对接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