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11-25 16:16:16
来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作者: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贯彻执行省、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参与编制全县普通公路发展规划;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方案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普通公路建设发展需要,提出年度预算,并按程序上报。
(四)负责全县普通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公路巡查及路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
(五)指导全县普通公路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工作。
(六)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安全生产监管、参与指导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交通战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县普通公路项目技术方案申报;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决算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指导全县普通公路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智慧公路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