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王集镇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1-04 09:43:46 来源:王集镇 作者:王集镇

分享

  王集镇机构职能

  (一)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改革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档案等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三)将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王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交王集镇实行属地管理,王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的4名行政编制计入王集镇编制总量。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原规定执行。

  4、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水利、林业等部门。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医疗保障、残联、科协、文联、工商联等部门。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

  7、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派驻机构下放和整合后,现有人员日常人事管理、调动交流、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按照规定享受乡镇工作人员高于县直工作人员工作补贴等政策。

  第四条 核定王集镇行政事业编制共计 110 名。

  (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5 名(含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4名),核定党政领导班子职数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镇长1名,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组织委员、统战委员1名,宣传委员、副镇长1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2名。核定机关内设机构股级职数 14 名。公安派出所所长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乡镇工作分工,占党政领导职数。

  (二)核定事业编制75名(含财政所事业编制7名、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4名、广播电视服务站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平安建设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退役军人事务站等部门。

  第五条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乡镇继续实行派驻体制。日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乡镇意见,对履职情况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机构人员,乡镇党委有权向派出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三个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一律下放,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上级部门指导。部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仍由县直有关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纳入乡镇统一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王集镇广播电视服务站整合到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不再作为单独机构。其人员编制由乡镇统筹调配使用。

  (一)将新野县财政局下属王集镇财政所交王集镇实行属地管理,王集镇财政所核定的7名事业编制计入王集镇编制总量。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将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下属王集镇自然资源所交王集镇实行属地管理,王集镇自然资源所核定的4名事业编制计入王集镇编制总量。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原规定执行;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二)事业单位,平安建设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市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3、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授行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4、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事业人员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武装部。

  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