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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 激活“红色引擎” 凝聚“党建+营商”合力

时间:2023-03-07 11:36:51 来源:县法院 作者:杨彦杰 赵晓东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近日,县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优化营商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营商的工作理念,推动“党建+营商”的深度融合。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组书记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重要活动,开展“我优营商”大学习大讨论,传达学习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从政治高度和现实纬度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凝聚思想共识。

  二是坚持党建筑基,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认真落实抓党建促发展主体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协调,形成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分析研判,对照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党建统筹,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联动格局。发挥党支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立足各支部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万人助万企”等实践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党员先锋队”,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深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巡回审判、进行法律咨询,助力服务营商环境。探索创新“党组织+”工作模式,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结对共建,探索“链式”组织生活,开展 “无讼社区”共建活动,强化联动互通,实现党建融合、工作融合和感情融合。深化“党建+企业服务”、“党建+审判执行”、“党建+诉源治理”等活动,立足主责主业拓展联动覆盖面。

  四是坚持党建评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发展动力。建立营商优化定期评优机制,激励党员干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担当作为。组织全院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引导党员积极争创优化营商先锋岗、示范岗。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讲好新野法院优化营商好故事,树立新野法院优化营商好标杆。建立健全容新容错机制,对在探索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偏差,符合容错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减轻责任,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