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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税务:“首违不罚”有力度 税收执法有温度

时间:2023-03-18 15:30:31 来源:县税务局 作者:县税务局

  刚过完2023年3月征收期的第三天,张先生急匆匆地赶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略显不安。一进门便对着导税台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小张家电维修部的法人代表,维修部规模不大,业务简单,事情一多便错过了申报期。这位纳税人到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处理时,税务人员认真核实其申报情况,发现该纳税人属于首次逾期申报,没有主观故意,并且已于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决定对该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且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根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主观上疏忽大意和客观上对税收政策一知半解是一些初次纳税的中小企业发生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对此,县税务局严格落实总局“首违不罚”规定,对属于“首违不罚”清单事项列明的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以此为契机,细心地为纳税人缴费人讲解相关税收政策,既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了解税收政策,增强了诚信纳税意识,也让税收执法更有“人情味”,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

  “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度是税务部门积极践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提升纳税人遵从度的方式之一,对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降低涉税风险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县税务局将精准落实“首位不罚”政策,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增进征纳关系的和谐,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