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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推行“林长+”模式 保护绿色生态

时间:2023-09-20 15:21:31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更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新野县通过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林长+”新机制,有效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为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县林长办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新野县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林长+警长”工作方案》、《新野县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方案》、《新野县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方案》,完善了全区域治安联防联控网络,解决林草湿等生态资源保护难题。

  并根据河南省林长办命名和统一安排部署,于7月22日,新野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暨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县法治文化公园举行,积极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强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共同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屏障,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积极探索“林长+河长”双长融合:充分利用智慧河长信息平台和智慧林业视频探头对河道实施全域管理,对发现的毁林和河道四乱现象做到快发现、快处置,有力地维护河道林木生态环境,并在新野县白河滩公园南端打造了“林长+河长”专题公园进行宣传教育。

  下一步,新野县将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林长+”的协同效应,在林木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林草防火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强化协同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开展探索创新,努力形成打击林草湿地资源违法犯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