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新野县学习枫桥经验 “早、专、治”化解医疗纠纷

时间:2023-12-14 14:05:12 来源:卫健委 作者:卫健委

  新野县针对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化解难度大,赔付不及时、诉讼时间长等问题,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的理念,政法、卫健、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探索聚焦“早”、突出“专”、注重“治”的“早、专、治”工作法。近6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伤医、“医闹”案事件,实现了零医闹、零上访。

  一、聚焦“早”,把好入口关。坚持调解优先,推进早宣传、早发现、早介入,及时把医疗纠纷引入调解机制。一是早宣传。由乡村卫生院(室)在辖区张贴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广泛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程序、防范与法律责任以及县医调委受理范围、调解时限、申请资料等,增强医调委的知晓度,树立“医疗纠纷化解找医调委”的社会导向。二是早发现。延伸县医调委工作触角,在乡镇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卫生机构分别设立调解室、调解办,通过日常接待患者投诉咨询过程中,及时发现掌握患者医疗纠纷的线索,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引导到县医调委。三是早介入。对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根据易激化程度,进行梳理分析,及时疏导和安抚患方的情绪,为做好调解工作打下好的基础。同时,告知患方及时通过县医调委等途径,依法依理解决纠纷。近6年来,群众主动申请医调委调解的医疗纠纷占比保持在90%以上。

  二、突出“专”,彰显公信力。追求公平理念,按照简易纠纷专人调、一般纠纷专业调、复杂纠纷专家调,实现医疗纠纷短期、公平、快速处置。一是简易纠纷“专人调”。每个乡镇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选聘2至3人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资质的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简单、责任清晰的案件,通过自行评估定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一般纠纷“专业调”。在县医调委设立医疗纠纷受理室、法律顾问室、心理服务室等7个办公室,制定受理程序、调解程序、回访程序、立案归档等制度,选聘7名具有法律、医学、调解经验的退休老同志,对成因相对复杂、责任不易划分的案件,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和专业指导,在客观中立的基础上开展矛盾调解,促使自愿达成协议。三是复杂纠纷“专家调”。坚持调解与保险相结合,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对接,全县医院投保率达到100%,同时引入专家评鉴制度,建立由35名权威医疗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家库,对索赔金额高、争议大的医疗纠纷,通过随机抽选专家或患者家属自选专家的形式,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扭转了医患间对立、不信任的现状,体现了调解公正、公平的权威性。对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评估的,则引导其进行司法鉴定,坚决杜绝“无依据调解”和“无依据结案”。

  三、注重“治”,强化源头防。聚焦源头治理,做实当下整治、事后惩治、源头防治,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一是当下整治。对调解过程中发现医疗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质量问题以及医务人员操作不当的,帮助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解决对策,并以建议书的形式,提交县卫健委进行整改处理。二是事后惩治。医疗纠纷处理后,对主要过错在医院方且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上报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倒查追责。三是源头防治。联合县卫健委,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机构十大指标监管”及“整顿违规行为、倡导良好医风”等活动,督促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