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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调委:“枫桥经验”的“道路实践”

时间:2023-12-27 09:18:17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2年2月18日,运行近两年来,坚持把“枫桥经验”融入到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的具体实践,成功调解案件多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专业调解既实实在在帮群众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又为国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法院、交警部门的工作压力,更为当事人节约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尤其是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被授予“金牌调委会”光荣称号。

  延伸服务触角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和纠纷,维护我们的权益与和谐的社会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尤其是出行问题,随着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呈现出每年上升的趋势。在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积极探索并引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路,整合全县法律资源力量,搭建服务平台,推动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便在这一形势下应运而生。由县司法局主导,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银保监办、律所、人民调解员协会等单位协助,多数为退休政法干警组成的5名调解员成为县交调委的中坚力量。

  厚植为民情怀

  走进设在县交警大队东院内的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群众接待室、调解工作室、诉调对接室、调解会议室等门类齐全的几大功能室,进去便看到有群众在向调解员们诉说着案情和伤情,并陈述着自己的主张,希望调解员支持自己的想法,而调解员们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了解纠纷的经过后,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判,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采取各种手段,如劝导、说服、教育等帮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从怒目相向到握手言和,从而达成和解。在调解现场亲眼目睹了调解员的工作过程后,被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所吸引,看到他们通过耐心倾听、深入剖析、公正判断等方式,找出最佳平衡点,化解双方纠纷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践行为民服务的温度。

  优化调解流程

  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案件来源主要有当事人申请、县平安办交办、交警部门引导或移交、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或其他调委会行业部门委托等。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在接到当事人申请或相关部门委托后,调解员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对双方认识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评估,提高双方认知水平,然后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对调解结果进行监督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调解不成,也会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程序,提供相关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多部门联动的基础下,形成“事故认定、保险理赔、矛盾调解、司法确认”的事故纠纷化解工作闭环。

  下一步,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将一如既往,不断加强与法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捷处理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服务,力促纠纷止于未发,解于前端,切实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化解,为人民群众搭建一个健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