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01-08 09:56:4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报2023年度报告(也可直接与辖区市场管理所联系上报)。逾期不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造成无法贷款、无法参与政府招投标、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无法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等后果。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