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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6 08:52:0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一年来,新野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政办(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责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建设目标,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以优化服务、强化执法、加强普法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清查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门职能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2项。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今年未增加新的行政许可。三是全面清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我局原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0项,清除0项,现有0项。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52例,续展事项45例。全部实行行政服务大厅网上通一次办妥。种子和农药经营备案118品种次,实行手机app办理,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大力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双清”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权责清理工作。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局现有相关权利事项29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0项。二是强化农产品生产安全工作。全面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定性分析样品1072批次,定量分析样品600批次,其中风险监测487批次,合格率达到99.8%,确保优质农产品安全供应。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年第一季度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制定了《新野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并实行。

  (二)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提高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质量

  一是注重专家咨询论证。成立了新野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咨询小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宜必须通过专家论证。二是落实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一是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了《新野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咨询制度》,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聘请的法律顾问人员为具有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聘请律师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单位办公会议;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或者应单位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单位起草或者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流程、操作标准与具体制度。二是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凡是纳入事项目录的决策都必须通过论证与评估。

  (五)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必须经过法规股与分管领导的审核才能够发布与执行。今年以来,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3起,均有法规部门及分管领导签审处理意见。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严禁出现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对于上述情况出现的行政复议、法律纠纷将严格追究责任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造成行政复议及行政撤销的单位及个人追究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股室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界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87人次,执法车辆235余台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件。每一起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积极接受各级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及内部层级监督。实施《新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野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新野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制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制。

  (三)落实报告、询问、质询、报备制度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业部门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让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理念切实转变为行政机关的自觉行动。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合法性规定》,制定《新野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新野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新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我局通过在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通报局制度执行、经费开支、工作推进情况,在单位设置固定公开栏,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页公开相应的政务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今年以来,公开工作意见、总结、简报、信息等185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全面尽快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三是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今年我局通过走访,调解等方式解决各类民生纠纷38起,全局内无一起越级上访案例。

  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完善并坚持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领导干部通过办公会议学法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二)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抓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设立政策法规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强化保障等一系列措施,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监督权、处罚权。实现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经费正常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二)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一是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法律学习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律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培训6期,培训150余人次。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确保农业执法人员依法持证执法。目前,全局共有25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