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新野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的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举行成果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新野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编制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18738758997 联系人:赵*胜。
3、申请人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申请报名,并填报报名表格,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证件的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听证会代表的确定
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如申请报名人员不足,由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行政单位和企业推荐产生。
六、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新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8日